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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暴离婚

作者:冯松斌 来源:找法网 更新日期:2016-05-12 15:03 浏览量:1323

妻子被家暴后提离婚,丈夫却反要6万元经济补偿才肯离,怎么办?

小茹与丈夫小马刚结婚满一年,本来2人计划生育小孩,但是由于丈夫一直没有工作,生活不稳定,所以这个计划被搁置。也因此事,小茹觉得小马游手好闲、不务正业,常与小马发生争吵。某天2人又因家庭经济等问题争吵不休,小马一气之下拿起凳子砸向小茹,导致小茹受伤住院。

经派出所调停处理后,小茹认为小马下这么重的手打她,对她如此无情,于是她向小马提出离婚。但小马不同意,要求小茹给予6万元的经济补偿才肯签字离婚。小茹认为小马在生活、经济上都严重依赖自己,所以他才不愿意离婚。小茹现已无法再忍受生活、经济、争吵甚至暴力带来的伤痛,决意离婚,但她又没能力支付6万元让小马自愿签字离婚,小茹想知道,她该怎样处理这些问题?

冯松斌律师建议小茹和小马能以平静的心态来解决婚姻家庭问题。如果经过努力,小茹还是认为这段婚姻感情实在无法补救,两人感情确已破裂而决意离婚的话,有两种离婚的途径:一是到民政部门登记离婚。在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及孩子的抚养问题协商一致的基础上,可以到民政部门登记离婚。二是可以到法院诉讼离婚。根据《婚姻法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,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。

冯松斌律师认为,小茹与小马如果不能协商离婚,小茹可以单方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。至于小马要求小茹给予6万元的经济补偿,这6万元既不是夫妻的共同债务,也不是因小茹过错而产生的费用,因此,小茹完全没有必要承担这笔款项。

再者,小茹若再遭受丈夫的暴力,应当马上报警,请求公安机关帮助和处理。根据《婚姻法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,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。因此,小茹不必忧虑丈夫的无理要求,可以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支持,积极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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